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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宋鑫康:奋斗不止步 追梦不停歇

作者:  时间:2023-11-15 22:28  浏览:

武汉文理学院医学院2020级影像技术专业宋鑫康荣获校2022~2023学年“和润综合奖学金”

个人介绍

宋鑫康,男,武汉文理学院2020级医学影像技术四班班长。三年里,宋鑫康秉承“融文汇理、立德树人”的校训立志学习优秀、理解优秀,成为优秀。他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的大学四年写下了一张圆满的答卷。宋鑫康在大学一直坚持以学业为本,三年来,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保持名列前茅。


宋鑫康的学习成绩从大一成绩年级第四到大二、大三学年成绩年级第一,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第一。三年来,他连续两年荣获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精神文明奖,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022-2023学年,宋鑫康因学习成绩突出荣获校“和润单项奖”。


他一直都是医学院2020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里学习最认真、最投入的学生之一,谈及学习成绩的秘诀,他坦言道:我没有过多的天赋,方法上也没有捷径,唯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汗水和努力。


宋鑫康获和润单项奖学金


           

学习上的优秀表现,并没有让宋鑫康骄傲自满。自2023年6月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实习以来,他不断地通过实践助学去提升自己。


2023年7月,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心血管超声医学科实习阶段,他因实习表现突出受老师邀请作为实习生代表入心内科手术室进行参观学习。


2023年8月,在武汉中南医院肿瘤放化疗科实习阶段,他又作为优秀实习生代表向带教老师做实习经验汇报。


宋鑫康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超声影像科实习

宋鑫康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放化疗科实习


实习期间,宋鑫康并不满足于实践上的表现,他虚心向往届优秀校友师兄求教和学习,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参与了论文的撰写并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两篇论文,参与了一项课题的研究,授权一项专利。


2023年9月18日-10月2日,宋鑫康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影像科轮转CT实习,他为人诚恳、虚心好学给导师和同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邀参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一项科研项目。


项目中点点滴滴的实验是枯燥的也是孤独的,宋鑫康却乐在其中,严谨以对,他收获良多。


宋鑫康和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吴波副教授合影


宋鑫康在实习医院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固然与他在校勤奋学习分不开,但是更与他总是以一个高度负责的班委、志愿者、党员的高标准和志向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青年的严要求分不开。


在班级里,身为班长的宋鑫康,他通过高效率的学习来空出更多时间积极参与组织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文理群星宣讲会以及运动会等各项活动,用心帮助老师,帮助集体。他总是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检验自己的行动执行能力。


宋鑫康积极参与的各种活动


   

2022年4月至今,宋鑫康担任武汉文理学院校友服务协会医学院分会负责人。他投入大量精力参与广泛联系和组织各类交流活动、建立校友论坛和校友群、推动校庆文创产品宣发等活动,为武汉文理学院20周年庆典活动的顺利举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外,宋鑫康积极响应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深入乡村,了解基层,感受基层,先后参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等工作,累计服务时长达600余小时,获得了相关单位和领导的高度肯定。


宋鑫康参与家乡社会实践和校庆活动

2022年5月-12月,宋鑫康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积极组织并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加校内核酸采集志愿服务十余次,志愿汇服务时长30余小时,同时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带头献血。


在学风建设活动中,他荣获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突出贡献者等奖项。



 谈到这次获得“校和润综合奖学金”,宋鑫康表示:登高山志巅,勿忘“父母”情。在宋鑫康的身后,有始终“以学生为中心”的学校和“以父母之心育人”的老师与辅导员。

   

宋鑫康与辅导员童冰老师合影


 谈及未来,宋鑫康感概:奋斗不止步,追梦不停歇!我要继续努力,秉持“融文汇理、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为社会、为母校也为未来的自己献上一份来自文理学子的更加优秀的答卷!

后记:采访中,他多次表示:感谢学校给他提供了开拓视野、增长知识的平台,让他可以在这个平台演绎人生;感谢学校完善的基础设施及浓厚的学术氛围,为他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更感谢辅导员童冰老师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为他指引学习和成长的方向,感谢学院高伟书记和凃君主任对他进行大学四年规划的指导。小编感受到他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也在热爱一切他所热爱。


和润综合奖学金申请标准: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2、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第六条第(一)款,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且能带动他人进步;

(2)在综合素质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或相当级别)重要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相关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较大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可;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6)在社会公益、自主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